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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克还是有幸成为了中签者之一,摇中了长沙(楼盘)的明星楼盘。
马克是2018春天买的房,从长沙办完手续回到广州(楼盘)公司的那天,脸上的微笑也如春天的阳光一般灿烂。
仔细比对、挑选、落实,三番五次地请假回家,他终于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而且,精装修的交付,也省去了职场人士回家折腾的烦恼。
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多以后,马克便开始给我们吐槽交房维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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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房子品质后的马克,心态从一年来的满怀期待,瞬间转变为如今的失望至极。没时间请假回家,还得交1000维权费给业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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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全面限价时代,开发商利润被摊薄,房企为了控制成本,开始走上偷工减配的不归路。
精装交付的房产丝毫感受不到精在哪,反而是觉得开发商糊弄业主的心思特别“精”。房屋漏水、布线粗糙、墙皮裂缝、外墙空鼓、管道破洞等减配现象层出不穷,全国多地楼市无形陷入了一种“逢交付,必维权”的怪圈。
时至今日,精装维权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成都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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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个地方,敢出台一个严格管控精装质量的政策了吗?
这时,宁波站了出来。近日的一则政策,表明人家是真想对这件事儿动真格了。
宁波住建局发布新规,今后对全装修交付的住宅楼盘,验收时有1/3及以上的购房人对验收结论不认可,楼盘就不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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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购房人终于有了因为质量问题而拒绝收房的权利,不用再强行被“交房”,也不用去市政大楼面前拉一些顺口溜横幅了。
以下是政策原文,拖动查看: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住宅全装修管理,保障购房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住宅交付质量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8〕39号)等规定,结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8〕7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住宅全装修施工质量实施购房人监督机制,分为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和建立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两种方式,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或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一)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原则上不得少于3次,分别为主体与装饰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安装工程隐蔽阶段和分户检验阶段,开放区域不得局限于施工样板、交付样板等样板房。每次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应向所有已签约购房人开放,建设单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购房人活动时间、报名方式等事项。
(二)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检查1次,自全装修进场施工至分户检验完成。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原则上应为已签约购房人,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每幢住宅不少于已预售户数的2%且不少于1人。建设单位应通过搭建网络通讯平台等形式做好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报名工作,报名情况、预定人选等信息应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当超过1/3购房人对小组成员提出不信任时,建设单位应同意予以更换。
二、购房人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为向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了解工程质量有关情况;检查工程与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售合同等的符合情况,包括建筑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标准和实体工程质量等。购房人和建设单位可对建筑材料质量共同见证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三、购房人质量监督活动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质量检查中发现施工质量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购房人可以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购房人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文明理性,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四、购房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接受安全培训,服从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应及时纠正购房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五、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预售全装修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与购房人签订《购房人质量监督协议》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应明确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安全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条款。现已预售但未签订协议或已签订协议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购房人可以要求与建设单位补签协议。对因协议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或相关约定不明确、有歧义等造成购房人投诉的,建设单位应主动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建设单位应在参加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项目《购房人质量监督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在每次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包括组织情况、主要问题、处理方案、签到表等内容的总结材料抄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在组织首次主体结构验收前将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组建完成,并在组织首次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小组人员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书面抄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建设单位应采用工地开放日检查活动和建立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相结合的方式,并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参与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一)建设单位应提出不少于3家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为A类、且具有房屋建筑甲级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作为候选第三方单位供购房人选择其中一家参与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候选和选定监理单位应分别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定的监理单位应少于1/3购房人反对。
(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意见应向全体购房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验收意见少于1/3购房人反对的,可作出验收合格结论;若验收意见多于1/3(含)购房人反对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和公示。建设单位和购房人质量监督小组可共同委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宁波市住房和城建行业专家库专家对双方分歧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出具意见。
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加大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落实力度。
(一)对2018年6月10日以后以毛坯报批报建,但实际以全装修集中交付的新建和申领首批房源预售许可证的在建住宅工程开展摸排,严格按照省、市住宅全装修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二)2018年6月10日前预售的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工程,应要求建设单位和引导购房人落实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时受理全装修投诉纠纷,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九、对建设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信用评价扣分处理,对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予以信用等级降级处理,并可责令暂停该项目未售房源销售,或对该建设单位开发的其它项目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书。
十、本通知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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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因为精装维权的风波,买毛坯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可能这时不少人就会有一个疑问,既然大家都不想“被维权”,为什么《建筑业“十三五”规划》还要规定2020年全国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要达到30%,为什么各地政府还要大力推广成品房呢?
放心,ZF考虑的,肯定比我等百姓要深远。
这里简单的说一下:
1. 规模经济
一个厉害极了的设计师,设计一套房子报价1000。把他的设计给1000套房子用,一户只出一块就行了;但如果只一套房子用,一户就得出1000。
当然,以上只是打比方。反正就是马歇尔的规模经济论,产量越大越划算。
2. 净化环境
统一建筑物料,统一装修工艺。降低居民瞎选装修方案导致的环境污染,统一管控装修对城市造成的环境污染。
本来要持续数年的小区装修噪音,全部集中排放。本来要一家一家堆放处理的装修垃圾,全部集中搞定。
3. 减少矛盾
楼下入住,楼下装修;这家装完,那家继续;电梯里永远都铺着装修纸,小区里永远游走着装修工。
不但小区因装修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和混乱不计其数,而且不时地装修的确降低了小区各位业主的生活质量。
4. 提升品质
开发商毕竟找的专业装修班子,比挨家单独去找的品质还是有保障一些。
另一方面,在这个日益繁忙的社会,也节省了大家在装修上耗费的精力。
所以,无论是从经济、环境还是效率上,国家的决策肯定是利大于弊,初衷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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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一样,宁波此次的政策,初衷也是为了人民为社会,可是,未来执行落地,会有效改善精装维权的现象吗?
与李俊怀老师多次讨论后,我们对此的态度,是保守的。
首先,中国的对策往往比政策高明一百倍,只要政策有空子,利益就会驱使着人往死里钻。
今年初,杭州(楼盘)市萧山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对预售房源内的每个户型均设置一套实体样板房,以展示交房标准。
样板房要按照1:1的比例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
好的,有意思的来了。你让我做样板房,我当然做好了。只是样板房毕竟是个样板,存在安全问题,贴心的开发商还是不让你进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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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监管出再多政策,恐怕也无济于事。
然后,如果对房企有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房企有着非常复杂的架构系统和部门分工。
在这个从毛坯转向精装,再转向限价精装的时代,房企的改变要牵扯到大量的策略调整,其执行起来往往会不尽人意。
比如精装房涉及到营销、设计、工程等多个部门,不是各个部门都会对成本负责。
比如优秀的设计师为了整体效果,来了一发莱茵米黄石(楼盘)材奢华客厅地砖,结果忽视了水刀拼接工艺产生的巨额成本。
再比如,即便某些房企的成控(成本控制)部,对成本已经算得相当到位,但物料采购部往往有固定的渠道,成控就算知道有便宜的选择,采购部也会因为人情世故等原因,不同意轻易放弃老客户。
这些内部纠葛造成的结果,就是部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只好降标质量,偷工减料,导致交付维权。
最后,人性往往是自私的。过度放权给消费者,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烦恼。
2017年底,南京(楼盘)中级人民法院为坚决维护购房者利益,在原一审和二审均驳回购房者诉讼后,再审改判,要求富力地产退还每户购房者20万元左右的装修价差。
这二十万一下便激起两千层的浪,不少以前并未觉得精装交付不达标的购房者,也纷纷效仿此案例中富力业主的诉请,拒绝收房。
甚至催生了专业的房闹团队,专门帮业主上诉,搏赔差价。
这下房企们受不了了,直接联名上书给江苏省高院院长夏道虎,要求维护精装房交易稳定,在后续此类案件中慎重考虑判赔装修差价,避免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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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武汉出台过精装修“随意退”的政策,长沙出台过精装修也限价的政策,都没有有效杜绝精装修维权的现象,想必宁波这一次操作,也会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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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要赚得利润,压缩成本,但又想做好产品,留好口碑。
购房者要物美价廉,实力抄底,但也要品质过关,居住舒适。
最最最难做的还是ZF,既要严控价格,保障民生,抑制投机泡沫;又要土地财政,招商引资,不让房企走了。
三者如孙刘曹一般,很难皆大欢喜,共分天下。更多的是利益纠葛,此消彼长。
所以,宁波政策的出发点是非常值得称赞,但后续落地实施和应对各种突发变化,将会非常困难。想要改变整个全装修的现状,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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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只能建议购房者们放低预期,不必对精装修抱有多大期望,尤其是万人摇号的那种,开发商为了在限价的情况下赚得利润,一定会想方设法控制成本。
不过,仔细阅读装修合同,全面审查样板间,保留好开发商承诺的装修内容的证据。这些举措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市场环境不好的时候,我们依旧可以通过法律来给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任何行业都有一个去芜存菁、逐渐规范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时间周期,通常也非常长。淘宝在十年前假货横行、品质惨淡,今天也孕育出了不少知名电商品牌。自媒体在五年前粗制滥造、水文成风,今天也留存下来不少高质量的公众号。
同样,我们如果站在2025年回望今天,那时的全装修政策颁布不久,一边准备着认筹,一边准备着维权。但几年后,市场一定会有所改善。
天下苦秦久矣后,是陈胜吴广的起义,推翻了秦朝的暴政。
全装修维权久矣后,也是宁波如辛亥革命般打响了第一枪,第一次把拒绝收房的权利交给购房者。
不管这一枪最后效果如何,这种政策非常值得全国学习,也值得我们,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