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宁市长岛800里香江小区业主反映,
装修时物管要求交2000元装修履约金,
待装修完毕物管验收合格后退钱。
但业主装修完成后,
物管以业主擅自拆掉阳台护栏
验收不合格为由拒退。
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底,该小区8栋、9栋交房。同年8月底,她向物管申请装修,签订装修承诺书、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书等,上面未写明不能拆掉阳台护栏。当时物管要求交2000元装修履约金,称装修完毕经验收合格可退钱。
前段时间装修完毕后,她要求物管退回履约金,但物管称,她存在拆除阳台护栏情况,经验收不合格,不予退款。

3月24日,记者在梁女士家看到,入户阳台最下面护栏已拆掉,装上了玻璃。梁女士说,考虑到下雨天有雨点从护栏处飘进屋,所以装修时拆掉护栏后装玻璃。记者注意到,该小区8栋、9栋多户业主存在拆掉阳台护栏的情况。

梁女士说,至少有十几户业主因拆掉阳台护栏找物管退履约金未果。


物管相关负责人谭先生介绍,当初业主收房办理入伙手续,开发商及物管工作人员给业主装修管理手册上已写明:不得改变进户门窗设计、不得封闭阳台等。业主申请装修,也分别在装修承诺书、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确认,上面也有对装修的具体规定。
谭先生表示,对业主未违规装修的,经验收合格后,他们已退还履约金,但十几户业主因拆掉阳台护栏,属于违规装修。业主拆掉阳台护栏,涉及改变房屋外立面,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物管将向业主发整改通知书,并上报辖区“两违办”,业主签订“违规装修所有的后果由业主承担”承诺书后,方可退履约金。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艺元认为:
虽然法律上未明确规定装修一定要缴纳装修保证金,但依据合同要求业主缴纳装修保证金是合法的。协议或者合同中约定的禁止事项,如果双方已明确约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如禁止事项中未对拆阳台事宜做规定的,保证金应及时退还。